宿迁教育局201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启动
日前,市教育局制订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2年宿迁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》(宿教体卫艺发〔2012〕5号),正式启动2012年宿迁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。经全市各普通高中申报,市、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,2012年宿迁共有20所普通高中计划招收471名体艺特长生。具体学校及计划可到宿迁教育信息网体卫艺栏目查询。
《通知》规定,符合2012年宿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考生,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的体艺特长生考试。考试时间为5月19-20日,地点为宿迁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。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分体育、艺术两个类别。其中体育类设100米、立定三级跳远、800米、掷实心球四个项目;艺术类中,声乐、器乐、舞蹈专业设基本乐科、主试科目两个科目,美术专业设素描、色彩两个科目,书法专业设规定书体、自选书体两个科目。根据考生考试成绩,凡是达到所报类别总分的合格分数(60分)以上,即认定为该类别特长生。所考分数即为特长生考试成绩,市教育局发给成绩证明并录入中考招生录取系统,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特长生的参考分。
根据《宿迁市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(宿招委〔2012〕6号),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采取划区域招生政策,除宿迁中学、沭阳如东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外,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。体艺类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,参照所在地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考相关类别和专业;凡参加体艺特长生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,必须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。否则,视为普通志愿;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时,依据考生志愿, 按特长生考试成绩加上中考成绩单独排序,在招生学校的最低控制录取线上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如未录满计划,体育类文化成绩可放宽50分,艺术类文化成绩可放宽30分。如仍未录满计划,体艺计划转入普通类正常录取。报考体艺特长生的考生,在参加普通类录取时只以中考成绩参加录取。